| 发文日期: | 2012-11-08 | 发布部门: | cicro |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发[2012]18号(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校发[2012]18号(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校发[2012]18号(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鄂教综治〔2012〕4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和校领导在2012年11月7日下午维稳专题会议上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于11月15日前将自查出的问题按归口单位上报,由各归口单位及时处理,并于11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校办汇总。
附:《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鄂教综治〔2012〕4号)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
鄂教综治〔2012〕 4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近日,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检查组对我省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我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指出有关学校在消防安全、食堂管理、校园交通、周边治安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根据联合检查组的要求,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l、对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湖北省2012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集中开展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包括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游室、录像厅、出租房、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等,以及容易滋生“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的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等场所,校园及周边刑释解教人员、社会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闲散青少年等高危人员及有违法行为的信访重点人员。
2、对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用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对学校内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管理,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公共厕所及楼梯等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5、对中小学校车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对校园内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包括因学生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社会化学生公寓和食堂经营管理、门面出租等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矛盾纠纷;因学校人事制度与绩效工资改革等引发的内部矛盾纠纷。
二、工作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集中整治不走过场,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全省教育系统不出现任何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
2、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认真整改排查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校园周边突出问题要认真梳理登记,积极向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支持和解决。
3、各市州、各高校在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到省教育厅。联系人、联系方式:教育厅综治处唐雷,电话:87328330;传真:873281310。
湖北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