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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2-11-14 发布部门: cicro
文    号: 文件名称: 校教[2012]73号(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主 题 词: 校教[2012]73号(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阅读次数:

校教[2012]73号(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2012年11月12日(第十一周周一)下午第二节,11-104教室土木工程专业1105—1107班《工程测量》课程,城市建设学院任课教师杨晓平上课期间接听手机,干扰正常教学。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校教[2006]34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杨晓平通报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