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3-05-08 | 发布部门: | cicro |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教[2013]21号(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五)) | |
| 主 题 词: | 校教[2013]21号(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五)) | 阅读次数: |
校教[2013]21号(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五))
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五)
全校各单位:
本学期初,在教务处组织的对全校各教学单位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涉及超前选修及出国重考学生考试试卷及成绩单的核查工作中,发现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原理》课程补考试卷中有两份署名为“周雨薇”和“吴雪烟”的,在学生名册中查无此二人。
经查,学校2012年9月8日进行《会计学原理》课程补考,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某学生持我校财务管理1103班学生吴雨薇的准考证进入考场顶替吴参加考试并交了卷,将试卷上的姓名写成了“周雨薇”;会计1104班学生王雨烟和会计1106班学生吴美双一起参加补考,考试结束前王雨烟与吴美双互换试卷,王雨烟在吴美双的试卷上填上自己的姓名,吴美双则将王雨烟的试卷姓名涂改为“吴雪烟”。
在本次事故中负责考试监考工作的监考员李久红、王慧娟,开考前未认真核对学生准考证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考试结束前未认真监管学生有序交卷,没有充分履行监考职责,致使代考事件顺利进行。
为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经研究,对监考员李久红、王慧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监考人员引以为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