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3-05-08 | 发布部门: | cicro |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发[2013]13号(关于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严重责任事故的通报) | |
| 主 题 词: | 校发[2013]13号(关于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严重责任事故的通报) | 阅读次数: |
校发[2013]13号(关于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严重责任事故的通报)
全校各单位:
本学期初,教务处收到经济管理学院学生送来的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超前选修课程成绩,在录入教务MIS系统时,发现国际经济与贸易1101班学生王雨轩《国际金融B》课程有两份成绩单,且考试成绩不同。为核实成绩,教务处要求调阅试卷,但两天后经济管理学院仍不能提供该生试卷。鉴于此类事件的严重性,教务处随即抽调了全校所有教学单位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涉及超前选修及出国重考学生的考试试卷及成绩单,核查试卷的阅卷评分情况。核查结果是,除经济管理学院外,其他教学单位均未出现教学事故性问题。
在核查经济管理学院提交的试卷及成绩单中,发现如下问题:
1.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101班学生王雨轩《国际金融B》课程有两份超前选修成绩单,成绩单上考试成绩分别为57分、69分,但均未查到相应的考试试卷;国际经济与贸易1102班学生唐振涛《跨国公司管理》课程试卷卷面成绩为55分,超前选修成绩单上考试成绩为70分。上述三份超前选修成绩单中“任课教师”签名均为焦雨生。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102班学生唐振涛《国际商法》课程试卷卷面成绩为49分,超前选修成绩单上考试成绩为62分,成绩单中“任课教师”签名为郑洁熹。
经查,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管理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和有关教师均未按学校有关学生查分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为学生伪造成绩提供了便利。学生查分应向课程归口单位教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课程归口单位教务员安排相关教师核查试卷,并将核查结果汇总后集中报教务处。上述两名违规学生以查分的名义分别找教研室主任焦雨生、任课教师郑洁熹,两名教师在学生没有办理查分手续且不知道学生所查课程分数的情况下,以学生谎报的分数作为所查课程成绩,在“超前选修课程考核成绩单”中的“任课教师”一栏签字后交给学生,教务管理人员也未经核查就让学生直接将成绩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2.在核查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原理》课程补考试卷时,发现两份学生试卷署名为“周雨薇”和“吴雪烟”,在学生名册中查无此二人。
经查,学校2012年9月8日进行《会计学原理》课程补考,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某学生持我校财务管理1103班学生吴雨薇的准考证进入考场冒名顶替吴雨薇参加考试并交卷,将试卷上的姓名写成了“周雨薇”。而当天的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李久红、王慧娟未认真核对学生准考证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致使代考事件得以顺利进行。
会计1104班学生王雨烟和会计1106班学生吴美双一起参加补考,考试结束前王雨烟与吴美双互换试卷,王雨烟在吴美双的试卷上填上自己的姓名,吴美双则将王雨烟的试卷姓名涂改为“吴雪烟”。进一步核查发现,吴美双该门课程本已及格却持有补考准考证进入考场作弊。原因是:在考试报名时段,经济管理学院教务员王丹因事请假,未将补考报名工作详细业务流程告知行政干事曾艳娟,曾艳娟接手工作后未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学校补考报名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未对补考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办公室主任王琦兰在王丹与曾艳娟的工作交接上未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检查督促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由于管理工作的严重疏漏,为学生代考舞弊提供了机会。
3.经济管理学院2012-2013第一学期《统计学A》课程试卷在归档材料中未提供标准答案,阅卷教师班蕾在阅卷中评分标准混乱,出现答案相同得分不同、答案不同得分相同的现象。
上述几起教学事故均发生在经济管理学院,暴露出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上的混乱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上存在严重失误。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助理彭良平负有领导责任;院办公室作为教学管理责任单位未认真履行学校规定的职责,工作人员出现了严重的渎职、失职行为。
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经讨论作出如下决定:
根据校院(系)两级管理责任分工,《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系(部、基地)办公室工作职能》第一、三条,《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系(部、基地)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第一条,《系(部、基地)办公室教务员岗位职责》第二条,认定经济管理学院发生了教学管理严重责任事故,在全校通报批评;给予院长助理彭良平全校通报批评;给予办公室主任王琦兰、行政干事曾艳娟行政警告处分;对教务员王丹予以辞退;上述教学事故的其他责任人按《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希望全校各单位引以为戒,认真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