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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3-10-28 发布部门: cicro
文    号: 文件名称: 校学[2013]12号(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主 题 词: 校学[2013]12号(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校学[2013]12号(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科技大武昌分校文件

校学〔201312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

国家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

学校即将开展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为保证评先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校风与学风,建设和谐校园,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鄂学助〔201321号)要求,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共9人,其中本科8人,专科1人。

2.评选基本条件

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103号、教财厅函〔201016号)和《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学〔200819号)中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3.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的规定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

1.参评对象:全校2010级、2011级、2012级学生。

   2.评选内容:校三好学生、院(系)三好学生,各类单项奖、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

   3.评选条件及要求:

1)按照《学生手册》上公布的《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先进学生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文明宿舍评选办法》的规定评选。

2)各院(系)成立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院(系)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评选工作。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评选,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3)申请所有奖项的同学按班级、年级、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全班同学参加,由辅导员主持,班委会、团支部负责人和所在班级的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评委。年级专业的评议由本年级专业的全体班长、团支书参加,院(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持,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评委,欢迎其他同学参加。

4)在班级、年级专业评议的基础上,由院(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获奖预选名单,并公示一周。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评优名单有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各院(系)或学生处及时反映,学生处联系电话8842638888427835

5)评选工作按照择优评选、公开公正、兼顾平衡的原则,对学校核定的评优名额不得按班级平均分配,同年级专业班之间获奖人员成绩分差不得超过5分。各项评优以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社会工作表现。按学校文件规定各院(系)制定的加分内容应严格标准,不得重复计算,并在评选开始阶段公示。

6)各院(系)要将此次评优工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三、具体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

1)评选时间

1024日—1031   动员布置及学生自查阶段

111日—1116   评选工作并填写有关表格

    1117日—1127   各院(系)公示所有评优名单

1128日—126   各院(系)将校级评优材料报学生处

   127日—1225    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12月底                  表彰大会

2)名额分配见附件《20122013学年度各类评优名额分配表》。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一三年十月二十八

主题词:开展 评选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印发

附件:

20122013学年度各类评优名额分配表

单位

国家

奖学金

参评人数

本科

人数

三好

院(系)

三好

专科

人数

三好

院(系)

三好

单项奖

优良

学风班

文明宿舍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266

1183

35

70

83

2

4

101

3

15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2

2057

1661

49

99

396

11

23

164

4

25

城市建设学院

2

1629

1364

40

81

265

7

15

130

3

20

外语系

0

325

325

9

19

0

0

0

26

1

4

经济管理学院

2

3385

2833

84

169

552

16

33

270

7

42

新闻与

法学学院

1

611

611

18

36

0

0

0

48

1

7

艺术设计学院

1

952

952

28

57

0

0

0

76

2

11

校级学生组织

0

0

0

0

0

0

0

0

75

0

0

合计

9

10225

8929

263

531

1296

36

75

890

21

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