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4-04-29 | 发布部门: | cicro |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办发[2014]5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4届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校办发[2014]5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4届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校办发[2014]5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4届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2014届毕业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确保2014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特制定《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4届毕业生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学校2014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 进
副组长:王炎坤、李桂兰、金国杰
成 员:欧阳星明、徐盛林、袁海庆、雷小川、邓明然、石长顺、杜沛然、刘冬梅、彭锦炎、邹星庐、杨爱平、陈定友、庞声铎、罗凌峰、王洪、詹萌、江国富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学校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4届毕业生工作方案
我校2014届毕业生毕业人数3500余人,其中本科生2800余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4号)对高校今年就业工作要求,全校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实际和可能出现的2014年就业形式不容乐观的情况,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预案,充分利用政府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抓紧就业信息的搜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引导毕业生正确地就业。为保证201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4届毕业生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院系两级分别成立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有关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办、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招就处、财务处、总务处、组织部、保卫处、宣传部、图书馆、档案馆)和各院院长、系主任组成。
2.各院系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的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4年5月5日前将人员名单的电子文档(以OA方式)报学校办公室李灏处备案。
二、为简便快捷地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继续遵循“提前、简化、分散”的原则。
1.提前——组织部提前将毕业生的组织发展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于2014年5月底之前完成与组织发展工作相关的各项事宜;组织部、校团委提前一个月启动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于2014年6月18日前完成;图书馆从2014年5月份起清理毕业生中欠还图书、欠缴滞纳金存在疑难问题的情况,并将清理结果报学生处,各院、系学生口协助做好对图书和滞纳金的催还(缴)工作,2014年6月19日前完成欠还图书、欠缴滞纳金费用收取等相关工作;学生处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分别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招就处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之前一个月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学士学位服租借照相事宜;总务处于学生离校前联系相关单位做好车票预订、行李托运工作。
2.简化——简化离校手续通知单,不需要盖章的部门不列入通知单。
3.分散——量大的手续如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户口的发放以及毕业报到证的发放由各院系分散办理。人数多的院系,有关部门派专人协助指导。
三、2014年6月19日(周四)为学校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请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下列时间表完成各项工作:
(一)5月16日前,财务处将欠缴学费的毕业生名单提交给各院系院长、系主任、院系党总支副书记、教务处、学生处。学校规定,答辩前凡未缴清学费者,一律延缓进入正常答辩环节。请各院系严格按学校规定落实该项工作。
(二)4月下旬,招就处联系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来校下院系分散办理户档托管手续,办理了户档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在6月19日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需将报到证在集中办公点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模拟法庭)。
(三)5月19日,组织部、校团委启动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四)6月6日前,各院系上报答辩成绩给教务处。
(五)6月13日前,招就处在教务处提供的原始数据基础上审核毕业生名单并补充相关信息,将毕业生准确信息和空白离校通知单提交给财务处;将毕业生准确信息提交给保卫处、总务处、档案馆等部门。
(六)6月14日前,各院系要重点做好毕业生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准备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七)6月17日前,财务处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总体核算,并在离校手续通知单上登载学生的欠费信息。
(八)6月17日前,招就处完成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并发文;教务处完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工作并发文。
(九)6月18日,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招就处负责指导完成)。
(十)6月18日,学校召开毕业典礼及欢送晚会(校办、招就处、学生处、团委、宣传部等单位负责)。
(十一)6月18日(离校手续前1天)有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1.招就处将离校手续通知单和毕业生报到证以班级为单位发往各院系(签收);
2.保卫处将户口转移手续以班级为单位发往各院系(签收);
3.教务处将毕业证、学位证封面及内芯以班级为单位发往各院系(签收)(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留待有关手续结清后,集中办公时再发放至学生手中);
4.学生处将发放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辅导员;
5.宣传部负责记录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和晚会。
(十二)6月19日,各院系分流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有关部门集中办公解决毕业生遗留问题:财务处和教务处(行政楼二楼)、图书馆(中区分馆)、保卫处(模拟法庭)、招就处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模拟法庭)、校工会、组织部(行政楼四楼)、总务处(各学生公寓)。正常离校毕业生的通知单由各院系回收后于6月20日17:00前送交招就处核对;结业和延迟毕业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学籍手续后按期离校。各院系对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错发或未按规定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6月20日前各院、系完成打印一份毕业生成绩总表(有学位的予以标注),送教务处审核盖章后,交辅导员归入学生人事档案。为保证毕业生人事档案能按时寄出,各院、系必须在7月1日前按档案馆的要求将毕业生人事档案整理完毕,在规定的时间到档案馆归档,以便做好档案的寄发工作。
(十四)毕业生最终离校时间为6月20日(周五)。特殊情况需延迟离校的,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经学生处审批,报保卫处、总务处备案。
四、有关说明
1.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及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如遇自身无法处理或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向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以上时间如有变化,校办将另行通知有关单位。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本部门工作,并于2014年5月5日前拿出本部门相关工作预案,并明确责任人,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报校办统一协调。各院系可参照本方案要求,制订本院系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并于2014年5月5日前报校办李灏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