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4-11-07 | 发布部门: | cicro |
| 文 号: | 校党[2014]17号 | 文件名称: | 校党[2014]17号(关于落实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
| 主 题 词: | 武汉市 创建文明城市 活动 | 阅读次数: |
校党[2014]17号(关于落实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14]15号)要求及省高校工委、教育厅专题会议精神,为响应武汉市、支持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造福武汉人民,推进学校文明建设,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关于落实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通知》要求及省高校工委、教育厅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武汉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宣传发动、示范引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为措施,通过组织开展各种系列活动,全面落实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任务要求,为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落实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冯向东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学工部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庞声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上级交办的有关工作,上报实施方案、活动信息及总结,组织做好系列活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督查督导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1、组织发动
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布置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提高对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接受任务,为扎实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完成时限:11月7日前完成
责任人:庞声铎 邹星庐
2、广泛宣传
工作任务:依据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的要求,收集汇总各种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学校网络、校报、广播、橱窗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功能作用,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对全校师生进行测评模拟调查,使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均达到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
完成时限:11月3日至活动全过程
责任人:王洪 邹星庐
3、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工作任务:在校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发挥学校以往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优势和积累的经验作用,组织志愿者到学校周边的社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困难职工、关爱残人的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地铁站、公交站、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引导活动。在校内组织开展“节俭养德”、“不剩饭、不剩菜”文明就餐、每周末打扫环境卫生、帮助“四难”(心理、经济、学业、就业困难)学生等活动。
完成时限:11月3日至活动全过程
责任人:高霞 罗萍
4、整治不文明环境
工作任务:依据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检查和整治我校存在的不文明的脏、乱、差场所,低俗、负面的文化传播,积极优化学校文明环境。
完成时限:11月3日至活动全过程
责任人:陈定友 王洪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提升武汉市城市品牌具有战略意义,对优化学校办学环境也具有直接影响,这是利市、利校、利民的大事好事。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把落实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实抓好。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校报、广播、校园网、党建在线网和手机信息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活动动态,推介先进典型,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落实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3、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通力协作,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4、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有关负责人和各单位领导要定期进行工作检查、重点督察,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向活动领导小组报告。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