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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5-03-24 发布部门: 学校内网
文    号: 文件名称: 校团[2015]3号(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主 题 词: 2015 开展 2014 学年度 五四 的通知 阅读次数:

校团[2015]3号(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级团组织: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号召,在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树立和宣传我校团员青年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示广大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有效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批准,决定于2015年“五四”期间评选并表彰一批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评选对象为:优秀团支部、最佳特色团日、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协会、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

2.评选时限为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支部、最佳特色团日:采取团支部自荐,分团委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校团委审批的程序进行。提交申请的团支部需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经辅导员签字,交院(系)分团委初评,院(系)党总支审核,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采取团内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校团委审批的程序进行。先由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支部大会审议,辅导员签字,院(系)分团委组织评审,经院(系)党总支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3.优秀学生协会:采取学生协会自荐,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审核,学生团体联合会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校团委审批的程序进行。提交申请的学生协会需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经指导老师签字,交学生团体联合会初评,通过初评后报校团委审批。

4.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院(系)分团委组织评审后报校团委审批。在校团委工作的学生,由校团委提名候选人,征求所在院系的意见后评定。

5.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学生协会被评为优秀的,授予该学生协会指导老师“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称号。

6.各类评选比例为:优秀团支部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最佳特色团日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5%,优秀团干不超过团员总数的2%,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其优秀团员的名额可增加一名(从所划分的名额内调整),连续2年及以上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可增加一名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名额。名额划分见附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制度,有强烈的大局意识。

2.有健全得力的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按时参加上级团组织召开的会议,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3.高度重视团员思想教育,每月按要求定期召开团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认真开展特色团日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抓出思想建设的成效。

4.团支部密切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积极创建优良学风班。

5.2014年9月-2015年4月期间,支部内无人受纪律处分。

(二)最佳特色团日条件

1.思想性:活动具有较强的时代性与鲜明的主题,能够紧密联系当前政治、经济、文化,贴近大学生活。

2.创造性:团日活动的组织形式新颖,富有创意。

3.趣味性:内容丰富多彩,能够很好地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4.现场效果:活动气氛热烈,场地秩序良好,并且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取得良好效果。

5.参与人数:活动参与率高。

(三)优秀团干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积极为广大团员青年排忧解难。

4.担任过团支部、院(系)分团委或校团委干部,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5.担任团支部干部期间,所在团支部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6.担任院(系)分团委或校团委干部期间,积极配合校、院(系)团委开展各项团内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7.学习刻苦,勇于拼搏,学习成绩良好。

(四)优秀团员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响应学校号召,模范遵守学校各项纪律。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团员意识较强。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院(系)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4.学习刻苦,勇于拼搏,乐于奉献、严于律己、热心为同学们服务。

(五)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班级或校、院(系)级学生组织干部职务(含各协会副会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2.热爱社会工作,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在各项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坚持原则,工作大胆,讲究方法,能力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同学们的认可和好评。

(六)优秀学生协会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强烈的大局意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团体管理办法。

3.有健全得力的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较好的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和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高度重视协会会员的思想教育,按照协会的章程和性质,积极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为会员的学习、提高和交流提供平台。

5.有一定数量的会员,正式成立时间一年以上。

6.学生协会密切配合团体联合会开展工作,服从管理,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创建优秀学生协会。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受纪律处分未满一年者;

2.参评期间学年度考试成绩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3.违反“七不”承诺者,即不吸烟、不酗酒、不染头发、不在校外上网吧、不参与赌博活动、不无故在外租房、不无故夜不归宿。

四、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内的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兼获。

2.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要把评优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过程,更好地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初评结果须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达不到评选要求的可减少评优数额。

3.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将申报名单(含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及优秀团支部、最佳特色团日申报材料、优秀团干登记表、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优秀协会登记表、优秀协会指导老师登记表报校团委审批。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参评。

 

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

                                                 评优名额分配表

  

最佳特色团日5%

优秀团支部10%

优秀团干2%

优秀团员5%

优秀学生干部3%

优秀协会

优秀协会指导老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

4

30

71

43

——

——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4

8

56

140

84

——

——

城市建设学院

3

7

46

114

69

——

——

外语系

1

1

7

17

10

——

——

经济管理学院

7

14

95

237

142

——

——

新闻与法学学院

1

3

15

37

22

——

——

艺术设计学院

2

5

25

62

37

——

——

学生组织(学生会、团委办公室、青年志愿者协会、礼仪队、艺术团、国旗班、新闻中心、图书馆学)

——

——

——

——

58

——

——

学生团体联合会

——

——

——

——

12

3

3

  

 20

42

274

678

477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