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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5-04-08 发布部门: 学校办公室
文    号: 校发[2015]5号 文件名称: 校发[2015]5号(关于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的通知)
主 题 词: 加强 禁烟 控烟 通知 阅读次数:

校发[2015]5号(关于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在全校营造良好的禁烟控烟氛围,使青年学生远离烟草危害,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无烟环境、构建健康单位”为目标,大力开展禁烟控烟活动,让广大师生全面了解吸烟对健康的危害,提高广大师生禁烟控烟的自觉性,努力达到学校教学区、办公区、食堂、会议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要求,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提升校园文明水平。

二、主要内容

1.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进入学校教学区、办公区、食堂、会议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一律不准吸烟。学校所有公共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需吸烟者必须在室外露天场所。

2.全校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

3.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禁烟规定,在禁烟区不向任何人敬烟,也不接受任何人敬烟,并对在校园内违反禁烟控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4.教师应做禁烟控烟的表率,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得接受学生敬烟。教师应劝阻学生吸烟,不得向学生递烟。

5.广大师生应加强家庭控烟教育。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积极配合,向家人朋友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主动在家控烟、戒烟、禁烟。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禁烟控烟工作,确保学校禁烟控烟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禁烟控烟工作,并指定一名兼职禁烟控烟监督员,管理和监督本单位的日常禁烟控烟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均是禁烟控烟的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开展相互监督。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鼓励、号召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禁烟控烟活动;广大教师、辅导员要利用课堂、讲座、周讲评等形式,对学生开展禁烟控烟教育;学生处要将禁烟控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务必使全校师生了解吸烟的危害,普及基本医学常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自觉行为。

3.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将禁烟控烟工作纳入常规工作当中。学校总务处要组织力量对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兼职禁烟控烟监督员要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禁烟控烟工作的职责,做好本单位禁烟控烟宣传教育、规劝等工作,确保禁烟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