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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5-05-07 发布部门: 党委办公室
文    号: 校党[2015]1号 文件名称: 校党[2015]1号(关于评选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主 题 词: 评选 先进 通知 阅读次数:

校党[2015]1号(关于评选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各院(系)党总支:

2014-2015学年,我校各学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学生党员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访两创”活动,积极推进发挥学生党员的“四个模范”和“八个带头”作用工作,切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创新开展各种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学生的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学生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振奋精神,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今年“七一”前在全校表彰一批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党员。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及名额

1.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4个,每个院(系)党总支可推荐1个。

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2名,有学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的院(系)党总支可推荐1名。

3.优秀学生党员。评选52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2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推选。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和党总支委员会进行认真评比,反复酝酿,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推选。

1.先进学生党支部的推选。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进行推选,每单位可推选1个先进学生党支部参评,学校依据推选的情况组织进行评选;

2.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推选。有学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可推选1名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参评,学校依据推选的情况组织进行评选;

3.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按照评选名额进行评选。

(二)初评。学校成立由党委职能部门和各院(系)党总支负责人组成的初评小组。负责对推选的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初评。对明确评选名额的优秀学生党员进行审核。评审前,先由推选单位介绍参评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事迹。

(三)党委审批。在评审小组初评的基础上,校党委对拟表彰的对象召开党委会予以审批。

(四)公示。校党委审批后,对拟表彰的对象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1.报送名单和材料。凡推选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的必须填写推荐审批表(可到【党建在线】网上下载)。先进学生党支部的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党员的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推选的名单以及事迹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于6月2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2.各院(系)党总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对评先表彰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通过评先表彰,进一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振奋精神。要对评选对象进行严格核查,确保评选对象的事迹具有先进性和真实性。要通过评先表彰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共产党员的工作积极性。

 

附件:1.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2.评选条件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2015年5月7日

附件1:

 

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党组织名称

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名额



1

信科学院党总支

7


2

机电学院党总支

9


3

城建学院党总支

8


4

外语系党总支

2


5

经管学院党总支

17


6

新法学院党总支

3


7

艺术学院党总支

6



    

52


 

附件2:

评选条件

(一)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领导班子团结奋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

2.切实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工作、抓好“两访两创”活动、扎实组织开展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四个模范”和“八个带头”作用活动。

3.注重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重视党的组织发展工作,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程序,积极慎重发展党员,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展的党员无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规范和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的新办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无违纪现象。

6.本组织成员团结协作,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1.有较强的党员先进性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党员和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事业心责任心强,积极配合书记完成支部的党务工作。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4.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工作的时间在半年以上。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平时学习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成绩显著。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联系服务群众,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6.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