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5-06-01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校教[2015]30号 | 文件名称: | 校教[2015]30号(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
| 主 题 词: | 教学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校教[2015]30号(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全校各单位:
自开学第一周至第十二周,各教学单位陆续开展了相对集中的考试,从学校巡视抽查情况看,考试秩序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个别违纪情况,现予以通报:
2015年5月20日上午11-609考场,会计学1214、1215班《管理会计学》考试,经济管理学院聘任的监考员肖诗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履行监考职责。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校教〔2014〕74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六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肖诗磊通报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