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5-09-01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 文 号: | 院职改办[2015]4号 | 文件名称: | 院职改办[2015]4号(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开展 专业技术 职务评审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职改办[2015]4号(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改办〔2015〕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进行学院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一)教师及思想政治教育系列
职务任职资格及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文件精神执行。按照该文件精神,高等学校高级职务实行分类申报和评审,按照教师工作的岗位为依据划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4种类型,原则上依据所在岗位,由个人自愿选择申报类型。
(二)工程系列
职务任职资格及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92号)及《湖北省工程系列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88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实验技术系列
职务任职资格及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图书资料系列
职务任职资格及评审条件按照《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30号)文件执行。
二、评审(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一)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对全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终审,对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评材料进行复审,以及指导各学科组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见校职改办〔2015〕1号)。
(二)学科评审组主要职责: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并报校评审委员会终审及复审,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各学科(专业)建设实际,结合职评工作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各学科评审组成员见校职改办〔2015〕2号)。
(三)校职评办(设在人事处)主要职责:与上级有关职评部门进行联系与协调,复核、审查并统一报送有关职评材料,组织校评委会进行评审,受理申诉、接待来访等。
三、评审纪律
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以下评审纪律:
(一)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审原则,不得随意放宽评审标准、条件,不得有徇私舞弊及其他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
(二)严格按程序进行评审工作,不准擅自接收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材料,不得接受外界有关评审情况的查询。
(三)不得向外界泄漏评委会评审讨论、表决情况。
(四)评委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
(五)评审机构作决议时,评委投票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因故未出席会议的评委不得委托他人代投或补投。
四、评审程序
(一)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程序
参照《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校职改办〔2015〕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或学科组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类别及级别)、本人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条件的任职资格、学历资历证明和业绩成果等。
2.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审查通过申报人资格并查验相关证件原件后,到校职评办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组织申报人填写。对查验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要加盖本单位公章予以确认。对于证件真伪有异议的,可持原件到校职评办进行核查。
3.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思想政治、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鉴定。
4.申报人所在学科组按照评审办法进行初评(评审材料要统一展示),并要求将申报人一览表及单位初评结果公示3天以上。
5.申报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科组申诉。学科组在受理申诉后,应将初评结果、有关材料报校职评办复议。
6.校评委会进行终审,公示终审结果,并向湖北省各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
申报程序同以上1-6条,另外有关规定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五、申报材料目录
(一)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1.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2.《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3.《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8份);
4.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5.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所在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教师系列);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 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 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仅限教师系列);
(10)科研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1)201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仅限图书系列及其他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详见教师系列(附件4.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六、评审时间
按照相关要求,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与湖北省教育厅同步。本次评审时间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本项工作的安排、程序和要求向相关人员进行通报(9月7日以前)。
(二)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或学科组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9月10日以前)。
(三)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评审程序”中的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历、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等)、证件审查、组织填写表格、考核现实表现等工作。
(四)各学科组进行初评,公示初评结果,受理申诉,将初评结果、有关材料及花名册报校职评办(9月15日前)。
(五)校职评办对初评材料进行复核、审查。
(六)校评委会终审(9月25日前)。
(七)公示终审结果,受理申诉。
(八)向湖北省有关部门申报我校未取得相关评审权的专业技术职务职评材料。
七、有关事项
(一)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
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计算机免试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二)水平能力测试
1.根据省职改办的要求,高校教师教师不作统一组织水平能力测试要求,将评教评学的情况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近两学年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教师不得申报评审。
2.本年度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湖北省教育厅职改办负责组织。
3.本年度工程系列中、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湖北省信息产业厅职改办负责组织。
4.本年度图书资料系列中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湖北省文化厅职改办负责组织。
(三)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2.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3.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5.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四)科研材料(按文件限定的篇数和项目数执行)
1.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3.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4.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5.以上科研成果需出具检索报告的必须为原件,如EI、SCI、CSCI等。
6.科研成果限项申报制度
申报人择优选取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成果用于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五)业绩材料截止日期
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六)根据省职改办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原则上不进行破格评审。
(七)根据省职改办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平级转评或转评晋升(“转评”),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
(八)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80元。
(九)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负责职称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附件:
一、通用系列
1.申报花名册(注意分系列填写)。
2.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
5.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
6.《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12号)。
7.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15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校职改办〔2015〕3号)
8.申报系统个人版。
二、教师及思政系列
1.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2. 2015年版本科教师系列一览表
3.本科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4. 2015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教育厅版
5.《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9号)
三、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
1.《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92号)。
2.《湖北省工程系列部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5〕88号)。
3.《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
四、图书系列
《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30号)。
武昌首义学院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全文下载:院职改办[2015]4号(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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