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5-09-10 | 发布部门: | 保卫处 |
| 文 号: | 院保[2015]2号 | 文件名称: | 院保[2015]2号(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 主 题 词: | 加强 消防安全 紧急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保[2015]2号(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厅〔2015〕6号)通知精神,结合教育厅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一切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不断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抓好学校学生公寓、实训基地、实验室、教学楼、食堂、超市、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杜绝消防安全事故
1.学生公寓
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乱拉电线,接线板超负荷运转,出门要关闭电源,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2.实训基地、实验室、教学楼
严禁使用非实验工作用电炉、电烤箱等电热器具;使用的电烙铁要放在不燃支架上,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使用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凡有变压器、电感线圈的设备,必须置于不燃物基座上;实验工作中同时启动的用电设备,其用电量总额不得超过该室所配电气设施的额定负荷;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严格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不得麻痹大意;各类实验用原材料等物品应妥善保管、整齐存放;废弃的杂物应及时清理,不准乱扔乱抛;凡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要确保完好,妥善保管,严禁挪作它用或随便挪位;严禁堵塞疏散通道。
3.食堂、超市
做好油气管网、电气线路的排查,确保配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妥善保管,严禁挪作它用,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
4.出租屋
严禁集生产、销售、生活的“三合一”场所存在;严禁乱接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灯。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做好登记,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切实把校园安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严查隐患,严堵漏洞,坚决防止各类消防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安全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事故。
武昌首义学院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