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5-09-24 | 发布部门: | 理事会办公室 |
| 文 号: | 院理发[2015]11号 | 文件名称: | 院理发[2015]11号(武昌首义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次理事会纪要) |
| 主 题 词: | 理事会 纪要 | 阅读次数: |
院理发[2015]11号(武昌首义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次理事会纪要)
2015年8月30日下午,学校理事会召开2015—2016学年度第一次会议,金国华理事长主持会议,全体理事出席。会议决定事项如下:
一、会议讨论同意按学年度和学校核定编制制定财务预算报告的原则,并通过了校行政提交的2015—2016学年度学校预算报告。
二、理事会同意在2015—2016学年度财务预算中,按2015年7月份工资发放标准,安排相当于全校工资总额(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津贴3项)12%的经费用于普遍增加教职员工的收入;安排相当于全校工资总额(同上)6%的经费用于岗位职级薪酬结构的调整,具体调增实施方案由校行政制定后报理事会审批。会议决定本次调增薪酬时间从2015年9月起计。
三、会议讨论决定:国际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新能源研究所作为武昌首义学院的组成部分,直接隶属于学院理事会管理,上述四个单位的人员及经费管理办法由理事会另行制定。
四、会议讨论了相关机构干部职务任免:
1.同意聘请李培根院士担任武昌首义学院专家委员会主任,并委托李培根院士筹组专家委员会。
2.同意聘刘冬梅任武昌首义学院理事长助理兼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刘冬梅学校办公室主任、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3.陈定友、陈仁明同志已到退休年龄,陈定友不再担任校工会主席、总务处处长职务;陈仁明不再担任设备处处长职务。
4.张斌同志不再担任学校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另有任用。
5.同意对学校办公室主任、设备处处长及教务处副处长岗位在校内招聘竞聘上岗,由校行政负责实施。
武昌首义学院理事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