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5-09-28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15]28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5]28号(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
| 主 题 词: | 教学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5]28号(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本学期开学以来,各院系(部、教学基地)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了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的作用,保障了学校教学的正常运行。但仍有个别违纪情况,现予以通报:
2015年9月24日(第四周星期四)上午第一节课,11-313教室产品1501班《透视学运用》课程,艺术设计学院外聘教师刘鹃上课迟到5分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校教〔2014〕74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刘鹃通报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