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5-12-04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15]46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5]46号(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五)) |
| 主 题 词: | 教学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5]46号(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五))
2015年11月16日(第十二周周一)《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补考(光信14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监考老师罗旋迟到五分钟以上。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2014〕74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八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罗旋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