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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5-12-21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5]51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5]51号(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七))
主 题 词: 教学 事故 通报 阅读次数:

院教[2015]51号(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七))



 

2015年12月19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闻与法学学院教师邓思开考后10分钟才到达考场。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校教〔2014〕74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八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邓思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4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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