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01-15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 文 号: | 院人[2016]1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16]1号(关于城市建设学院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城市建设学院 机构设置 人员任免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16]1号(关于城市建设学院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免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推进“系办专业”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经武昌首义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第八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批准城市建设学院系办专业改革实施方案:设副院长1人。取消城市建设学院专业教研室建制,按专业类(专业集群)设立系、设立系主任1人,并按所辖专业设置专业负责人岗位。取消中心实验室,设立实验与实训中心,设主任1人。原副院长、院长助理、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一并免职。
经个人竞聘陈述及民主测评,城市建设学院“系办专业”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校长批准:
聘张小菊任城市建设学院副院长;
聘鲁云仿任城市建设学院实验与实训中心主任;
聘卢哲安任城市建设学院土木工程系主任兼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负责人;
聘凌平平任城市建设学院土木工程系土木工程专业负责人;
聘陈金洪任城市建设学院工程管理系主任兼工程管理专业负责人;
聘陈华菊任城市建设学院工程管理系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聘章北平任城市建设学院环境生物与水工程系主任;
聘牛晓庆任城市建设学院环境生物与水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
聘黄慧艳任城市建设学院环境生物与水工程系生物工程专业负责人;
聘莫文婷任城市建设学院环境生物与水工程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负责人。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