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05-05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16〕21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6〕2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16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专升本 工作实施方案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6〕2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2016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2016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5月5日
武昌首义学院2016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有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专升本”工作,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
针对普通“专升本”的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招生等相关工作机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各有关部门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维护学校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保证“专升本”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1.正确对待普通“专升本”工作,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稳定。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拔。做到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过程透明、手续完备。
3.严格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专升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专升本”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谋取利益等违纪违规的问题,要从严查处,不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工作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我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限定报考一个专业。报名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5月13日-5月27日
网址:http://zsb.wsyu.edu.cn http://www.wsyu.edu.cn
现场确认:
时间:2016年5月26-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武昌首义学院行政楼二楼(审核资料、缴报名费:225室)
要求:考生本人务必须亲自到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缴纳报名费。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并公示:
按照省教育厅“专升本”政策,学校根据报名现场确认情况,在我校年度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28日—6月4日。
2.资格审查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初审其报考资格,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将直接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
3.发放准考证
2016年6月24日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组织考试
2016年6月24日14:00—17:00考生可凭准考证来学校看考场并熟悉周边环境。
2016年6月25日8:30—10:00(科目一)、10:30—12:00(科目二)、14:30—16:30(科目三),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到武昌首义学院指定考场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
5.组织阅卷
2016年6月26日至6月30日,组织阅卷、登分、归档等工作。
6.录取工作
原则:
2016年7月1日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学校将按照考试总分,分专业从高分至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单科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录取。
查分: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填写查分申请表,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查分申请表于7月2日-3日(截止时间为7月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亲自到学校教务处214室登记备案,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受理后,学校纪检组按照规定程序查阅试卷,主要核查是否有漏评、加错分、漏登分、登错分等现象。若有误,则按考生实际成绩更正,不对试卷进行复评。预录取名单公布前学校将电话通知考生查分结果。
公示: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及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学校将于7月4日公示拟录取名单及其考试成绩,公示期为2016年7月4—11日。
备案: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于2016年7月12日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录取:
通过复核备案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学校将于8月23日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和档案迁移手续,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书要求为准。学校将详细核查报到情况并报省教育厅备查。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5月13日前 |
对外发布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
5月13—27日 |
考生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
5月28日 |
公布专业计划调整情况 |
6月24日前 |
学校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后,考生可以在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
6月24日 |
14:00—17:00考生可凭准考证来学校看考场并熟悉周边环境 |
6月25日 |
8:30—10:00、10:30—12:00、14:30—16:30,普通“专升本”考试 |
7月1日 |
公布考生的考试成绩 |
7月2-3日 |
接受考生查分申请与复核 |
7月4-11日 |
公示录取分数线及预录取名单 |
7月12日 |
到湖北省教育厅办理备案手续 |
8月23日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五、相关说明
1.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学习,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本科毕业文凭。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2.收费项目
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相关标准,普通“专升本”的每位考生收取130元报名考试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等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