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07-01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16〕42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6〕42号(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
| 主 题 词: | 教学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6〕42号(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二))
全校各单位:
在2016年6月18日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艺术设计学院艺术设计专业1207班胡唅玲利用手机作弊、拍照发微信泄露试题。经调查,该生所在考场监考员林飞、许汉中在监考过程中,对考场的监控存在疏漏,导致学生作弊有可乘之机。
根据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相关规定(校教〔2014〕74号),附件一之第二条第十八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林飞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300元;给予事故责任人许汉中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3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