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10-11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16〕62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6〕62号(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
| 主 题 词: | 教学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6〕62号(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2016年9月19日(第四周周一)《C语言程序设计A》课程(计应1601-03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任课教师张硕上课迟到。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张硕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1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