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10-14 | 发布部门: | 学生处 |
| 文 号: | 院学〔2016〕22号 | 文件名称: | 院学〔2016〕22号(关于补缴2015年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补缴 大学生 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保费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学〔2016〕22号(关于补缴2015年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76号)文件要求,参加2015年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需补缴保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缴范围:
未办理2015年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参保人员(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二、补缴金额:12元/人。
三、补缴方式:
由学校代收代缴,为其办理大学生医保补缴手续。未办理大学生医保补缴的参保学生(含2016届毕业生)将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在校生采取银行卡批扣方式,未批扣成功的学生由辅导员代收,以辅导员所带班级为单位于10月19日前统一交财务处。
2.2016届毕业生需通知到本人,采取支付宝缴费的方式。请2016届毕业生于10月18日前登陆武昌首义学院支付宝缴费系统(http://zfb.wsyu.edu.cn/),或通过学校首页的“服务导航”下面“在线办理”栏目中的“支付宝缴费”来访问。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点击“确定”。进入页面后,核对姓名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勾选要支付的款项,并点击“支付宝支付”跳转到支付宝界面完成支付。未通过支付宝缴费的学生由原辅导员代收,以辅导员所带毕业班为单位于10月19日前统一交财务处。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