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武昌首义学院综合信息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学校公文 >> 正文


发文日期: 2016-10-24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6〕72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6〕72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三))
主 题 词: 教学事故 通报 阅读次数:

院教〔2016〕72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三))



2016年10月11日(第七周周二)《大学英语1》课程(通信1602班),外语系任课教师石丽娟上课迟到约三十分钟。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石丽娟行政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0月24日

全文下载:院教〔2016〕72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