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11-16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16〕81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6〕81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四)) |
| 主 题 词: | 教学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6〕81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四))
2016年11月8日晚(第十一周周二),《物联网技术导论》课程考试(物联网工程专业1501-1502班),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系主考教师黄向宇因工作疏忽导致课程考试改期。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十八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黄向宇行政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