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06-22 | 发布部门: | 总务处 |
| 文 号: | 院总〔2016〕2号 | 文件名称: | 院总〔2016〕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桥梁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桥梁 管理 应急预案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总〔2016〕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桥梁管理应急预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桥梁管理应急预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6月22日
武昌首义学院桥梁管理应急预案
根据武汉市桥梁管理处相关文件精神和《城市桥梁管理技术规范》要求,为加强学校南区大门桥梁安全管理,明确职责,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电话
为确保学校南大门桥梁通行安全,根据武汉市政府桥梁管理处相关要求,在桥梁上挂牌公示了24小时应急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为: 88420119、88039110。
二、隐患处理
已确认桥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设立通行警告和限载标志,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三、治超管理
学校保卫处进一步加强桥梁路面上巡查力度,对所有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通行,桥面上禁止停放车辆,严防桥梁超负载危害结构安全。
四、预警信息
总务处会同基建处定期对桥梁进行技术检测,对可能引发桥梁等安全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并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五、预警行动
接到桥梁预警信息时,基建处、保卫处和总务处相关责任人迅速核实情况,组织相应力量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将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保障队伍
学校保卫处、基建处、总务处是突发事件处置抢险队伍,负责桥梁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抢修工作。
七、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总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桥梁管理应急预案》(校总〔2014〕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