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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11-18 发布部门: 学校内网
文    号: 院财[2016]4号 文件名称: 院财[2016]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有偿服务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有偿收入 管理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财[2016]4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有偿服务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有偿服务收入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1月18日

武昌首义学院有偿服务收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有偿服务收入的管理,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国家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有偿服务项目也随之不断拓展。有偿服务收入主要指:除学生按学年度缴纳的学费、杂费、住宿费和政府专项财政拨款及科研经费之外的一切收入。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和高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学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各单位的有偿服务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其费用列支按学校财务规定的办法执行,不允许自收自支。

第四条学校鼓励各单位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依法依规积极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统一按照学校规定实行归口管理。

第五条有偿服务项目的审批权限。教学及教学辅助单位必须经教务管理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各职能部门必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

第六条各单位经学校审批的有偿服务项目必须报送财务处,及时核定收费标准,提供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或发票,不允许使用自制收据或开具白条。

第七条有偿服务收入分配比例

(一)培训办班收入:包括考研培训、实训基地培训、从业资格证培训、普通话培训、文艺体育培训、其他专业技能培训等。按毛收入20 %上缴学校,30 %为成本,10%为单位发展基金,40%为单位奖福基金;

(二)科技咨询服务收入:包括科技下乡、科技指导、科技咨询服务等。按毛收入30%上缴学校,20%为成本,10%为单位发展基金,40%为单位奖福基金;

(三)资源有偿服务收入:利用学校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开展的有偿服务活动。包括电子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室、体育馆等对外开放,出国留学、档案查询、资料复印、补办学生相关证书(含补办毕业证和学位证证明书)、补办居民身份证件、定向专业资料鼓励使用费等。按毛收入50 %上缴学校,20%为成本,10%为单位发展基金,20%为单位奖福基金;

(四)联合服务收入:组织英语四、六级报名考试(扣除上缴考试院报名费)收入、计算机等级考试、办证管理费(参与校外举办的职业资格培训班收取的管理费)等。按净收入90 %为成本,10%为单位奖福基金;

(五)代办服务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招投标管理费等。按毛收入40%为成本,20%为单位发展基金,40%为单位奖福基金。个别特殊事项按归口的代办文件精神办理或是经分管校领导批示办理;

(六)其他服务收入:以上未列入的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包括图书资料滞纳金收入、各类罚没收入等。按毛收入50%上缴学校,10%为成本,10%为单位发展基金,30%为单位奖福基金。

第八条有偿服务项目成本列支范围

1.因工作需要的设备购置、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

2.教学实验中消耗的各种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3.对外活动的交通费及差旅费;

4.教室租金和使用实验室设备的租赁费;

5.对外宣传的广告费用;

6.教师及管理人员酬金,教师酬金标准按学校规定标准执行;

7.工作接待费用和其他开支等。

第九条在采购中发生的各类折扣,如:图书购置、教材购置、设备购置、材料购置等,均应按实付制付款即按最后成交价付款,不允许将折扣款作为收入私分或隐匿不上交学校财务。

第十条处罚规定

1.凡侵占、截留、隐匿不报、私设“小金库”,私吞私分学校收入,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没收全部资金,取消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当事人当年评优资格,停发当年年终奖并对单位领导人及当事人处以违规总金额5%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对自制收据或开白条的单位,没收其全部收入,并处以违规总收入5%的罚款。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收费管理办法》校财(〔2011〕5号)文件、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有偿服务收入管理办法》校财(〔2013〕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创收分配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收入类别 分 配 比 例 备注
上缴学校 成本 单位留成
发展基金 奖福酬金
一、培训办班收入
1 考研培训班收入 毛收入 20% 30% 10% 40%  
2 实训基地培训收入 毛收入 20% 30% 10% 40%  
3 从业资格证培训收入 毛收入 20% 30% 10% 40%  
4 普通话培训班收入 毛收入 20% 30% 10% 40%  
5 文艺体育培训收入 毛收入 20% 30% 10% 40%  
6 其他专业技能培训收入 毛收入 20% 30% 10% 40%  
二、技术咨询服务收入
1 科技下乡收入 毛收入 30% 20% 10% 40%  
2 科技指导收入 毛收入 30% 20% 10% 40%  
3 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收入 毛收入 30% 20% 10% 40%  
三、资源有偿服务收入
1 电子阅览室对外开放收入 毛收入 50% 20% 10% 20%  
2 实验室对外开放收入 毛收入 50% 20% 10% 20%  
3 计算机室对外开放收入 毛收入 50% 20% 10% 20%  
4 体育馆对外开放收入 毛收入 50% 20% 10% 20%  
5 出国留学 毛收入 50% 20% 10% 20%  
6 档案查询 毛收入 50% 20% 10% 20%  
7 资料复印 毛收入 50% 20% 10% 20%  
8 补办学生证书 毛收入 50% 20% 10% 20% 含补办毕业证、学位证证明书 
9 补办居民身份证件 毛收入 50% 20% 10% 20%  
10 定向专业资料鼓励使用费 毛收入 50% 20% 10% 20%  
四、联合服务收入
1 四级、六级英语考试收入 净收入   90% 0% 10% 扣除上缴考试院报名费的收入
2 计算机等级考试收入 净收入   90% 0% 10%
3 办证管理费 净收入   90% 0% 10% 参与校外职业资格培训班办证
五、代办服务收入
1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毛收入   40% 20% 40%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2 招投标管理费 毛收入   40% 20% 40% 按招标管理办法 
六、其他收入
1 图书资料滞纳金收入 毛收入 50% 10% 10% 30%  
2 各类罚没收入 毛收入 50% 10% 10% 30%  
注:1.成本列支:加班费、交通费、耗材、其他等。 2.凡通过物价审批的项目收费不属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