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16-12-08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文 号: | 院教〔2016〕96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6〕96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九)) |
主 题 词: | 教学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6〕96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九))
2016年11月15日(第十二周周二),《离散数学》课程(软工专业1501-1503班1-2节,计科专业1501-1503班3-4节),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系任课教师吴奕未及时请假,造成四节课调停课。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吴奕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4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