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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12-26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6〕100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6〕100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十一))
主 题 词: 教学事故 通报 阅读次数:

院教〔2016〕100号(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十一))



原艺术设计学院环艺教研室主任王志武因管理不规范,遗失2011级、2012级毕业论文存档资料和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资料若干份。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十六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对事故责任人王志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8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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