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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12-12 发布部门: 学校办公室
文    号: 院发〔2016〕51号 文件名称: 院发〔2016〕51号(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 题 词: 成立 安全生产 大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 通知 阅读次数:

院发〔2016〕51号(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要求,学校决定成立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向东、周进

副组长:吴昌林、李桂兰、金国杰、邹星庐

成 员:全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协调及处理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领导全校安全生产及平安校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对管理模式和工作流程进行调整;

(二)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学校各项安全重点工作,特别是校园在建工程安全、校车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重点安全领域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督查学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督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等。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2月12日

全文下载:院发〔2016〕51号(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