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12-06 | 发布部门: | 保卫处 |
| 文 号: | 院保[2016]8号 | 文件名称: | 院保[2016]8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安全稳定 工作制度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保[2016]8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2月6日
武昌首义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一、总则
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保持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与沟通,学校决定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责任
1.校长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2.各单位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
3.学校办公室为全校安全稳定工作办事机构。
4.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详见《武昌首义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院保〔2016〕6号)。
三、总值班制度
学校总值班制度由以下四大值班系统予以保证,人员范围如下:
1.保卫处110指挥中心作为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地点:保卫处110指挥中心)。
参加人员为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领导及管理干部。
2.各学院24小时值班(地点:各学院值班点)。
参加人员为各学院学生工作干部和辅导员。
3.总务处24小时值班(地点:总务处各有关值班室)。
参加人员为总务处各部门人员,具体由总务处负责落实。
4.教学保障、支撑系统值班(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教管中心、各中心实验室)。
参加人员由具体单位负责安排。
四、零报告制度
学校规定除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情况外,无异常情况发生也要坚持零报告制度,具体为各学院(部)、水电中心、宿管中心分别在当日23时之前向各自总值班室报告当日情况,值班人员做好相应记录。紧急情况随时报告总值班室,总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值班校领导。
五、工作要求及奖惩
1.学校总值班人员须按时进入总值班室履行职责并坚守岗位,具体要求见《学校总值班员职责》,因脱岗或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值班中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处置果断、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或有立功表现者,报校奖励委员会批准,学校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3.其他系统值班要求和奖惩可制订本系统值班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度》(校发〔2007〕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