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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03-06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7〕9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7〕9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大学生 学科竞赛 管理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教〔2017〕9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予以修订并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1月4日

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激励大学生主动拓展知识面,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全校学生和教师参加学科竞赛。为调动师生参赛积极性,提高竞赛水平,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1.学校奖励委员会是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决策与领导机构,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审定、奖励审批及重大事项决策。

2.教务处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接收各单位每年参加学科竞赛项目的申请并交学校奖励委员会审定,编制每年的学科竞赛专项经费预算,以及根据预算对各承办单位申报的参赛活动预算经费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经费预算,将作为学科竞赛活动相关费用的报销依据。

3.设备处协助落实竞赛所需实验条件。

4.学科竞赛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承办单位在接到参赛通知后,应及时研究并提出参赛方案,做好经费预算,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管理和参赛工作,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参赛所需的必要条件和进行赛前训练。需要教师指导的学科竞赛,应指派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

5.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有关教学单位要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业务水平和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

6.每次参赛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有关的管理与存档工作并将书面总结上报教务处,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并注意发挥参赛人员的带动作用和参赛项目的辐射作用。

二、竞赛项目类别

1.重点支持学科竞赛项目:指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团中央等政府部门主办的或全国性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范围广、规模大、在国内享有高声誉、举办历史悠久的学科竞赛项目。

2.一般学科竞赛项目:指全国性学会和专业学会、社会团体举办的有较大范围和较大影响的学科竞赛。

三、竞赛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学校对所有学科竞赛均实行项目管理制。每年参加或组织的竞赛项目由学校奖励委员会根据竞赛项目的性质、对学生培养的作用及学校财务状况、学生适应能力等选择确定,立项项目清单每年以通知形式公布。具体立项程序如下:

1.每年12月项目承办单位向教务处提交下一年度《武昌首义学院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统计表》(附件1),未在上一年度学校立项名录内的项目需提交《武昌首义学院学科竞赛项目立项建议表》(附件2)。

2.教务处初审后报学校奖励委员会,经学校奖励委员会审核后立项,列入重点支持学科竞赛或一般学科竞赛项目名录。原则上每个学科门类支持1项重点学科竞赛项目,每个单位一般可立项1-2项一般学科竞赛项目。

四、项目经费资助及管理

1.参赛项目分学校资助竞赛项目和教学单位资助竞赛项目两类。

重点支持学科竞赛项目由学校批准提供资助经费,其管理办法按《武昌首义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6〕67号)执行。

一般学科竞赛项目由学校批准立项后,其项目经费从承办单位教学业务经费中支出。

2.竞赛项目经费开支主要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资料费、交通费、报名费、指导费、加班费、差旅费等。项目经费开支由教学单位负责人按预算审查签字,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报销。

3.凡经学校确认立项的学科竞赛项目,竞赛承办单位需提出具体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方案,立项批准后填写《武昌首义学院学科竞赛计划和预算表》(附件3),经教务处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五、激励机制和奖励办法

1.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奖可记入“实践创新学分”,具体按《武昌首义学院实践创新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2.学校立项的学科竞赛项目奖励标准按《武昌首义学院学科竞赛奖励标准》(附件4)执行。获奖项目和等级超出本办法规定范围的,由校奖励委员会另行研究决定奖励标准。

3.各类奖励只计最高等级,不重复计算。奖金专款专用,落实到人头,奖金分配方案报校奖励委员会备案。

4.学科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参赛获奖单位须提供有关竞赛文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奖杯或奖品的实物照片送校奖励委员会核实备案。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奖励委员会负责解释。同时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办法》(校发〔2014〕2号)、《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参加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校发〔2014〕3号)文件废止。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统计表

         2.武昌首义学院学科竞赛项目立项建议表

         3.武昌首义学院学科竞赛计划和预算表

         4.武昌首义学院学科竞赛奖励标准

全文下载:院教〔2017〕9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