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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03-10 发布部门: 人事处
文    号: 院人〔2017〕11号 文件名称: 院人〔2017〕11号(关于王晓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主 题 词: 任职 通知 阅读次数:

院人〔2017〕11号(关于王晓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考核,校长批准:

聘王晓华任城市建设学院院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处长级)。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3月10日

全文下载:院人〔2017〕11号(关于王晓华同志任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