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12-27 | 发布部门: | 宣传部 |
| 文 号: | 院党宣〔2016〕5号 | 文件名称: | 院党宣〔2016〕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宣传工作职责》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宣传 工作职责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党宣〔2016〕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宣传工作职责》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宣传工作职责》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7日
武昌首义学院宣传工作职责
宣传部是学校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和舆论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担负着传递党的声音、引导师生舆论、活跃校园文化、树立学校形象的重要任务,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全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与学习工作;
二、积极开展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大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常规关联性工作;
三、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同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形式,广泛宣传学校建设发展成果,不断扩大学校的知名度;
四、负责校内各种宣传媒体的协调、宣传资源的整合,加强新闻业务指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办好校报、广播台、对外网站、宣传橱窗、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舆论阵地,做好日常舆情监控工作;
五、学校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重要会议会场横幅制作和校园气氛布置及摄影摄像;
六、协调全校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七、严格审查学校内部出版刊物;指导、协调、监管以学校名义组织举办的各种论坛、讲座等人文社会活动;
八、做好全校教职工宣传教育学习资料的编印和发放工作;
九、负责全校性报刊的征订工作;
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校党〔2014〕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