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03-13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17〕12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7〕12号(关于召开省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论证会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召开 省级 质量工程 项目 论证会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7〕12号(关于召开省级“质量工程”立项项目论证会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6年获批立项的3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计划和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证项目范围
2016年获批立项的3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
(一)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1项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三)“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1项
经济管理学院和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建的 “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
二、论证内容
结合上报省教育厅的项目申报书,主要针对项目建设的目标、内容、措施、改革方案、预期成果等进行论证。
三、论证程序
学校成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论证专家委员会,现场答辩采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提问及项目组答疑、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人)汇报20分钟,提问答疑10分钟。
四、论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本学期第5周(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项目经费
学校对获批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予以5万元/项的经费资助,划拨方式为:
1.建设方案论证通过并签订建设任务书后按照总经费的60%一次性划拨至各项目组,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下的30%,10%留作项目验收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支配。
2.项目经费按《武昌首义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6〕67号)及学校财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六、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参照上交省教育厅的项目申报书,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实际,修订完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3月20日前将建设实施方案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左边装订)报至教务处教研科204办公室,联系人:刘洋老师,88426440。
2.各项目团队做好论证准备,各答辩项目均需准备PPT进行汇报,答辩通过后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并与学校签订建设工作任务书。
3.现场答辩时,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应指定代表人汇报。无教学任务的项目组成员均需参加答辩会。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