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6-12-30 | 发布部门: | 学生处 |
| 文 号: | 院学〔2016〕45号 | 文件名称: | 院学〔2016〕4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大学生 素质教育 管理办法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学〔2016〕4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2月30日
武昌首义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速记能力、书法水平及礼仪修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增强就业竞争力与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在学生中开展演讲、速记、练字、人际交往礼仪训练活动。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素质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在校领导指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学生处处长担任,成员为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二、训练对象及要求
全体大一新生均须参加,大二年级由各学院根据需求自行安排训练。
三、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成立以学生班为单位的演讲、速记、练字、人际交往礼仪训练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各班班长及团支书协助,小组成员由辅导员从学习好、口头表达或速记能力好、书法水平高的学生中挑选,负责具体组织同学的各项素质教育训练。
2.班级定期组织演讲与速记练习,可将演讲与速记结合一起组织实施;定期收集学生练字作业并批改;定期开展场景礼仪模拟等活动。
3.辅导员每学期组织一次素质教育的相关比赛。
4.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大型素质教育相关竞赛,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训练要求
1.各项素质训练计划由各学院结合学生实际拟定。每位同学每学期围绕演讲、速记、练字、礼仪四项素质教育项目至少各有一次演练或展示。
2.学校定期安排演讲、速记、礼仪和书法方面的讲座,适时组织辅导。相关学生必须认真对待,按要求完成训练,持之以恒。
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场合积极引导学生的演讲、速记、礼仪、书法训练活动。如参加各级学生组织的竞聘、申报奖学金、助学金、模拟招聘、各种座谈会、交流会等,为广大同学多提供提高综合素质的实践平台。
五、附则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大学生练字实施意见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02〕069号)、《关于在大学生中进行演讲与速记训练的管理办法》(校学〔2008〕4号)、《关于在大学生中进行练字活动的管理办法》(校学〔2008〕5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