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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12-12 发布部门: 教务处
文    号: 院教〔2016〕103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16〕103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本科 毕业设计 论文 管理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教〔2016〕103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6年12月12日

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国民经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加强学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应用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为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分类与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各专业的特点,把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分为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创新成果三种类型,其侧重的教学基本要求分别如下:

(一)毕业论文

学生以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为主,根据专业特点,以理论或实践中的问题为选题,学会运用文献资料、实验或调查数据等,撰写研究论文。

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选题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阐述课题研究意义及目的。

2.独立地拟定本课题研究方案和论文框架。

3.完成本课题的相关实验研究或社会调查工作。

4.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研究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论证,撰写科学研究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中除图纸、程序外,理、工科类不少于10000字;经、管、文、法类不少于12000万字;外语类专业不少于8000单词;艺术设计类专业不少于8000字;创新成果类中,作品类和研究及论文类以相关成果和证明代替并附于正文处,设计类、发明专利类正文不少于4000字。

(二)毕业设计(工程、艺术类专业)

学生以项目设计能力的培养为主,根据专业特点,确定独立完成或团队分工合作完成的设计项目,学会按照设计规范和程序,制订设计方案并完成项目设计工作,提交完整的设计报告。

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设计项目查阅科技文献,分析项目需求、条件和技术路线,拟定设计方案。

2.运用已学的理论知识和分析、计算、绘图等方法,完成项目设计工作。

3.按照项目设计规范提交设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

(三)创新成果

为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提倡和鼓励学生以自己的创新成果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成绩评定依据,并予以认可。创新成果包括在本科学习阶段完成并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已被实际采用的工程项目设计、已获批准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1.作品类

文科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正式发表的作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一定水平的、达到一定字数的已出版或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深度报道、报告文学、评论等。要求单篇字数在6000字以上,多篇合计字数在10000字以上;

(2)影音专题作品,要求在省级以上电台和电视台播出,单篇时间在5-10分钟以上。

以上(1)、(2)两项,不含一般新闻消息报道,且学生为第一作者。

2.研究及论文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在全国核心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字数达5000字以上的独撰专业论文一篇,或在正式公开刊物上发表两篇单篇字数达5000字以上的独撰专业论文,且学生为第一作者;

(2)在校期间,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且撰写字数达5000字以上的论文;

(3)在校期间,为政府实际部门提供有价值的且已被实际部门采纳的对策研究(或调查报告),且字数达5000字以上。

3.设计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计成果:

(1)获区域组织或五校以上联展展出奖励的设计成果,主要成果为设计计算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等;

(2)已被实际工程采用的设计。

以上设计,均应有相应的4000字以上的简要论文:说明项目的背景、要求,设计思想、理念,特色与创新,展出和应用情况等,并有采用单位证明。

4.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专利,并撰写4000字以上的简要论文,说明项目的背景、创新思想、技术原理和创新点等。

各学院可根据本规范结合本院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按照本规范的原则要求,制订创新成果类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质量标准和评分标准及其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经学校审批后实施。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分管校领导负责,实行校、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

1.学校教务处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有关文件;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检查、评估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等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各专业特点,制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落实、检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任务,包括审查指导教师的资格、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教育、批准并签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检查、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及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3.各系(教研室)主任对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负责。根据校、学院制订的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具体组织实施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包括确定本专业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课题、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阶段工作、审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并组织答辩、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向学院推荐本专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资料整理并交学院存档。

(二)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按《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附件1)和《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附件2)的要求,并结合本学院实际组织落实,同时制订本学院《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表》(附件3)。学生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规定执行(一般为12-16周)。毕业设计/论文一般集中安排在第八学期内进行,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提前至第七学期开始。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前期准备、毕业设计/论文开题、课题研究中期、设计/论文撰写、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等五个阶段。

(一)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阶段

本阶段工作是确定承担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指导教师及课题,务必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完成。

1.确定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的教师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与此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结合就业在校外研究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可聘请相当于讲师或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且同时有一名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指导。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为:艺术类一般6-8名;理工科类一般8-10名;经管文法类一般10-12名。

2.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指导教师根据“一人一题”选题要求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采取一组一题共同完成较大项目设计的,组内各成员分工应各有侧重。课题应符合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课题内容不得重复,其难度和份量应适中,并鼓励学生创新。

3.各学院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上网公示,供学生自主选择;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每个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指导教师,并填写《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表》(附件5)。近两年的课题重复率应控制在10%以内,同一届学生课题不得重复。

各系(教研室)负责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整体质量,选题结束一周内各学院将本单位《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安排相关学校教育教学评估专家进行选题评估,经综合判断不符合选题要求的需重新进行选题再提交教务处审核。

4.以创新成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在选题阶段提出申请并填写《武昌首义学院学生创新成果类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4),经批准后实施。

5.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各系(教研室)在落实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所在单位、指导教师、实施条件及课题后,应以书面形式呈报学院,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方可实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阶段

本阶段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撰写、外文文献翻译及开题答辩工作。

1.各学院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四周内完成以下工作:

(1)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6);

(2)学生在广泛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和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3)完成外文文献翻译工作;

(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附件7)撰写。根据不同的毕业设计/论文类别,分别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附件7表7.1)或《毕业设计开题报告》(附件7表7.2)。其中,《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适用于毕业论文类,《毕业设计开题报告》适用于毕业设计类。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艺术类专业不少于2000字),主要参考文献综述字数不少于1000字。开题报告单独装订。

3.在开题报告阶段,非英语专业学生应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内容相关不少于2000汉字的外文文献翻译任务(其中,汉语言文学和艺术类专业不作要求),英语专业学生应完成不少于2000汉字的外文文献翻译任务。外文文献翻译文件附于开题报告之后(附件8)。指导教师给每一名学生指定的翻译原文不得雷同。

4.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由各系(教研室)填报《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安排表》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汇总,并按要求提前一周书面报教务处和学校备案。开题答辩统一安排在第八学期第4周之前进行,由各学院组织学生集中进行开题答辩,答辩工作应安排有序、组织到位。

5.采取创新成果方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除在选题阶段提出申请(附件4),还需完成开题阶段的全部工作,同时参加开题答辩,经答辩通过后,方可以创新成果的形式代替毕业设计/论文。否则,必须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进行。

6.课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指导教师的,所在学院应做好工作,及时重新安排指导教师,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研究中期阶段

本阶段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中制订的课题实施方案,在理论分析、系统总体方案设计、系统软、硬件设计、工程设计、实验测试、社会调查与分析等相关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经常督促、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学院、系(教研室)应指派专职教师与校外单位指导教师沟通交流,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指导和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应定期主动与指定的校内指导教师取得联系,汇报个人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联系、汇报次数不得少于10次,并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中有相应的记录,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

(四)毕业设计/论文撰写阶段

本阶段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修改和定稿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前四周,学生向其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批改,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并按《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附件9)要求,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前二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定稿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使用统一的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按题目(中、外文)、摘要与关键词(中、外文)、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和《武昌首义学院成绩评定表》顺序装订成册。

2.采取创新成果方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研究中期阶段”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阶段”,可提出学习、实习方案,经学院审查、学校批准后可进行以下工作:

(1)完成规定的文字撰写工作,如设计报告(简要论文)、发明专利简要报告等,并按学校规范要求形成毕业设计/论文规定的文件;

(2)免费选修学校正在开设的选修课程3-4门;

(3)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

(4)已经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学生,可申请到就业单位实习锻炼,但必须经家长书面同意,所在学院批准,学生处和教务处审查同意后执行(申请审批表附件14)

(五)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阶段

本阶段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资格审查、指导教师评分、组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等工作。无论以何种类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均得参加毕业答辩并进行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前两周各学院应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系(教研室)和学院审查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2.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按《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指导教师用)》(附件10),给出评分。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按专业分组进行。各专业应该成立答辩小组,毕业答辩小组由具有讲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3至5名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可设答辩秘书一名,答辩小组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前要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学生须凭《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批表》(附件11)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3)毕业答辩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5-30分钟。毕业答辩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学生在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时,答辩秘书应做好答辩记录,供评定成绩和考核检查工作时参考。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每位成员按《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答辩小组用)》(附件12)独立给出答辩成绩,并取所有答辩小组成员给出答辩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该生的毕业答辩成绩。

(5)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附件13)的规定评定。该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和毕业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分占总成绩的60%,毕业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40%。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最终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制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比例一般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20%。

(6)成绩录入。我校专职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一周内将学生实际成绩(教师评分和答辩成绩)录入教务MIS系统,由系统自动转化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外聘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五天内,将成绩单原件提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由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负责将成绩录入教务MIS系统。

对指导教师评分与答辩成绩(分别按上述标准换算成五级制记分)相差两个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其最终成绩必须提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在校外单独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答辩资格审查和答辩同步进行,原则上一律回校进行答辩;以创新成果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按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按时与同专业班级同学同期参加答辩,答辩小组按标准评定成绩。

5.毕业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成绩报教务处。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

(一)答辩结束后,由各系(教研室)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资料整理后交学院存档。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所装资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文献翻译、毕业设计/论文本、答辩审批表、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图纸和源程序(或光盘)、调查报告、创新成果文件材料及应该存档的其他相关文件等。

(二)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以外的其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资料(即附件2、3、12、13、14、15、16中所要求的内容)由各学院整理后按专业归档。

(三)答辩结束一周内,学生所在的系(教研室)应及时将学生综合评定成绩整理汇总,并按《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附件16)要求填写交学院汇总、归档,各学院录入成绩并报学校教务处。

(四)毕业设计/论文结束两周内,各系(教研室)完成《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附件17),经学院审查后报教务处。

(五)期末结束前一周,各系(教研室)负责将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以学生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刻录成光盘后交学院,并由学院集中交学校教务处存档(在光盘盒内注明专业、班级、学生人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含电子文案)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第五条 指导教师工作规范

(一)按各学院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拟定《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所在学院审定通过后制订指导计划,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全面负责学生的指导工作。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要保证相应水平和质量,杜绝重复选题。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必须由指导教师撰写(不得交学生填写),其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

(二)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时,要坚持教书育人。不仅在课题指导上做到认真、严谨,同时要关心学生在思想、品德方面的成长。

(三)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指导教师每周至少与所指导学生进行两次指导,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及中期阶段检查表》(附件15)。系(教研室)主任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

(四)认真批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要求至少每两周一次(总数不得少于8篇),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意见,并签字和批注日期。以创新成果形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免除。

(五)对其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格式,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进行认真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批表》。

(六)根据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表现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按《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指导教师用)》要求,实事求是给出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

(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含纸质毕业设计/论文和电子文档、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文献翻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图纸、原程序、试验记录、调查问卷、社会调查报告等),并在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上列出资料清单,于答辩结束1周内将全部档案资料交学院存档。

(八)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确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院教学院长批准,且出差次数限于2次以内,每次不超过7天,在出差期间,各系(教研室)主任应委派合适的教师代理指导。

第六条 学生工作规范

(一)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所规定的任务(参见本规范第二条)。

(二)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要求,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工作。

(三)学生应将本人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体会真实地记录在《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上,要求每周至少记录1-2次(一般不少于16篇),每篇日志均应填写撰写日期,日志上记述的内容应是紧密围绕毕业设计/论文制作或撰写过程中思考、议论的问题,不得记录与毕业设计/论文无关的内容,以便于导师了解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

(四)学生需凭经过导师审查和签字、学院同意并盖章后的《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批表》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在答辩中,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内容的时间一般为25-30分钟,并认真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

(五)严禁弄虚作假,凡抄袭、拼凑或文不对题的毕业设计/论文,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律按不及格处理。鼓励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总结、整理成论文后,以我校名义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但发表前应征得指导教师审查、指导。

(六)遵守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纪律,对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者,一律按旷课论处;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不足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的四分之三者,不允许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整理后交给指导教师。

(八)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在离校二年内,可申请回校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经学院同意后,由学生原所在专业安排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耗材费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费由学生自己承担。

第七条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及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

每学年学校组织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奖项与评审对象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凡完成应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该学年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审。

(二)申报条件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经指导教师推荐,所在学院初评,可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或学科前沿问题,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与现实意义;

(2)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设计/论文文本等各项内容符合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论证充分,佐证有力,条理清楚,用词恰当,语句通顺,相关数据及资料真实、完整,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特见解和创意;

(4)设计图纸完整、规范,调查计划科学合理;设计思路体现了一定的创新理念,设计方案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5)重点推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

(三)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审委员会”(简称校评审委员会),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

2.各学院于每学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一周内,组织学生按等级及指标数申报,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初评、行政审批后向学校推荐(《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参附件19)。

3.学院上报至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推荐名额占该学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为:一等奖不超过1%,二等奖不超过2%,三等奖不超过7%。各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文献翻译、学生工作日志本;

(2)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论文等相关附件材料);

(3)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等有关资料;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附件20)

(5)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1)

各学院推荐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应保证质量,格式规范。对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须填写初评评语并签署意见。未经过学院初评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不予评审。

4.学校汇总申报材料后由教务处负责形式审查,凡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所空缺名额不补充申报。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校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应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审,并公布获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

5.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等奖的,经各学院推荐并报学校评审通过后,可由学校推荐申报省学位办组织的当年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参加申报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奖的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内公开答辩会,具体推荐名额、评审时间、评审程序根据每年湖北省学位办的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四)奖励

1.对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三等奖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发给学生及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证书,其中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学校给予每项指导教师800元的奖金奖励。

2.对获得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湖北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办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学校对每项指导教师给予1200元的奖金奖励。

同一项毕业设计/论文同时获得省级和校级奖励的,不重复奖励奖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奖励。

第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

每学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评估的最终结果由专家评分的60%和职能部门评分的40%组成。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学校职能部门评估(此项评估得分占总评分的40%)

每学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教务处会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主要规范标准要求及责任对象》(附件22)和《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主要规范标准要求及学生注意事项》(附件23)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质量、规范性及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附件24)、《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指标检查表》(附件25),同时记录不规范的内容。

教务处负责对评估工作中记录的不规范内容进行汇总,同时按专业进行生均不规范点数计算,并按照以下标准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给予相应的评分:

1.评定为“优秀”标准(按满分“40分”记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职能部门评分):学院生均不规范点数少于0.2,且各专业生均不规范点数少于0.3;

2.评定为“合格”标准(按0.75*40=30分,记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职能部门评分):学院生均不规范点数少于0.4,或者学院生均不规范点少于0.2,但有专业生均不规范点数多于0.3;

3.评定为“不合格”标准(按0.45*40=18分,记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职能部门评分):学院生均不规范点数多于0.4,或全部专业生均不规范点数均多于0.3。

(二)专家评估(此项评估得分占总评分的60%)

每学年末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专项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工作、设计/论文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管理三个方面。具体程序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将本院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教务处。教务处按每专业班优、良、中、及格成绩等级各抽查1-2名学生,并将抽查情况反馈给学院。

2.学院按抽查的学生准备材料,并报教务处。材料包括:

⑴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⑵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⑶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文献翻译(含原文和译文);

⑷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工作日志;

⑸毕业设计/论文文本;

⑹图纸、程序、调查表、设计成果等其他附件材料。

3.专家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6),对各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评估,并填写《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表》(附件27)。

(三)评估结束后,学校对评估结果予以公布,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学院予以表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教学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评估结果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校教〔2011〕73号)同时废止。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格式(供参考)

2.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3.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表

4.武昌首义学院学生创新成果类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5.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安排表

6.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7.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7.1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7.2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8.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文献翻译

9.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10.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指导教师用)

11.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批表

12.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答辩小组用)

13.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14.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赴就业单位实习申请表

15.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及中期阶段检查表

16.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

17.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18.武昌首义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示范样本(供参考)

19.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指标体系

20.武昌首义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

21.武昌首义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汇总表

22.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主要规范标准要求及责任对象

23.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主要规范标准要求及学生注意事项

24.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

25.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指标检查表

26.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指标体系

27.武昌首义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评估表

全文下载:院教〔2016〕103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