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04-05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 文 号: | 院人〔2017〕14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17〕14号(关于聘用鲍晓等22名同志高级职务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聘用 高级职务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17〕14号(关于聘用鲍晓等22名同志高级职务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湖北省职改办公示和审查,批准鲍晓等22名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
经学校研究决定,聘用鲍晓等22名同志为副教授,聘用时间自2016年11月15日起。
名单如下(共22人):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马玲、彭文艺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李静、罗蕊
城市建设学院:胡高茜、黄慧艳、雷云尧、余婵娟、张苡铭
外国语学院:郭婧、杨淑芬、张立、张曼妮
经济管理学院:鲍晓、彭良平
新闻与法学学院:陈永蓉
艺术设计学院:姜娜、张钰
基础科学部:李春桃、孙瑜、徐彬
思政课部:张瑾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