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04-19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 文 号: | 院科〔2017〕2号 | 文件名称: | 院科〔2017〕2号(关于奖励《特殊场地防雷系统及其工程应用》项目组的决定) |
| 主 题 词: | 奖励 项目组 决定 | 阅读次数: |
院科〔2017〕2号(关于奖励《特殊场地防雷系统及其工程应用》项目组的决定)
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鄂政发〔2016〕71号)文件精神,我校作为第一单位完成的《特殊场地防雷系统及其工程应用》成果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科研成果的应用及转化,奖励学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及组织,经学校奖励委员会讨论,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学校决定在省政府给予现金8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按1:2的比例给予《特殊场地防雷系统及其工程应用》项目组配套奖励16万元。
希望获奖的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校的科技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团结协作,奋力拼搏,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及转化,为加快建设创新型高校,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实现“科技兴校、质量强校”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