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04-27 | 发布部门: | 学生处 |
| 文 号: | 院学〔2017〕4号 | 文件名称: | 院学〔2017〕4号(武昌首义学院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 |
| 主 题 词: | 大学生 征兵 工作方案 | 阅读次数: |
院学〔2017〕4号(武昌首义学院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的工作要求,以及湖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学校2017年征兵任务,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国家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在大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形式。我校2017年入伍人数力争达到在校适龄男生人数的1.4%,即90人,各学院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健全组织领导
为确保完成本年度征兵工作任务,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进
副组长:邹星庐
组员:李雪、王洪、彭锦炎、杨爱平、周自伦、赵瑜、陈佃生、黄艾华、杨芳、李平、吴世杰、杨琳、刘成义。
领导小组负责征兵工作的统一指导,落实工作职责,监督工作进展。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地点设行政楼111办公室,负责征兵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1.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兵役登记及应征入伍工作,适时进行征兵协调、督导征兵宣传“八个一”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入伍工作方案。
2.学生处负责制订2017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征兵宣传,联系江汉区武装部进行政策咨询答疑、优秀典型报告会活动“进校园”;印发宣传材料,推进征兵宣传工作“进宿舍”;通过军事理论课推进征兵宣传工作“进课堂”;征兵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征兵相关政策的落实。
3.宣传部负责征兵宣传动员。通过网站、橱窗、微信公众号、校报、广播台等渠道传达征兵通知,挖掘我校参军学生的先进事迹材料,树立典型,营造参军光荣的文化氛围。
4.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未入伍毕业生预征对象办理改派手续。对于离校时户档已迁回原籍、但未能入伍的毕业生预征对象,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就业处根据有关规定为学生办理改派手续。做好《致高校新生公开信》随学校录取通知书材料邮寄工作。
5.财务处负责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费缴纳情况、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复核、统计、发放工作;录取新生当年因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批扣学费。
6.教务处负责办理在校生入伍名单的休学,以及应届毕业生及准毕业班入伍学生的课程补考、毕业环节审批、毕业证学位证的核发等手续。
7.各学院负责学生的兵役登记与征兵宣传、网上报名、初审等工作。把大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利用周讲评、主题班会、QQ群、微信群、短信等形式,传达到每一名男生,鼓励他们参军入伍,投身国防,报效祖国。
四、具体时间安排
2.4月21日—5月16日,举办“征兵咨询日”活动。组织召开2017年征兵动员暨优秀学生典型报告会;将《关于做好2017年兵役登记和预征工作的通知》等宣传资料上传学生处网站;组织学生在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存根》。
3.5月17日—6月20日,对学生在校表现、病史进行初查,确保联系电话准确无误,财务处对报名学生学费缴纳信息进行审核盖章。配合江汉区兵役机关组织做好应征学生的体检和政审。
4.6月21日—7月31日,做好复查学生的通知、协调、安抚工作。提醒“双合格”学生到入伍地征兵办进行入伍情况复核,在《补偿代偿申请表》上签字盖公章。
5.8月1日—9月10日,协助江汉区征兵办做好定兵、欢送新兵入伍工作。
6.10月1日—10月15日,各学院提醒入伍学生家长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学费补偿申请表》两份原件,寄送至学校学生处。
7.2017年10月16日—2018年1月31日,学生处、财务处对应征入伍学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汇总,上报湖北省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材料复核。学生处将江汉区入伍的入伍通知书及光荣军属牌邮寄给家长,并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学生家长的联系、慰问等工作。
8.2018年4月,联系入伍学生家长,开展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后续工作。
附件:2017年各学院征兵工作任务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2017年各学院征兵工作任务表
学院名称 |
适龄男生数(17-24岁) |
兵役登记人数 (80%比例) |
报名人数 (5%比例) |
定兵人数 (1.4%比例)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372 |
1098 |
69 |
19 |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
2053 |
1642 |
103 |
28 |
城市建设学院 |
1362 |
1090 |
68 |
18 |
外国语学院 |
39 |
31 |
2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1215 |
972 |
61 |
16 |
新闻与法学学院 |
244 |
195 |
12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427 |
342 |
21 |
5 |
总计 |
6712 |
5370 |
336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