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03-28 | 发布部门: | 校友会工作办公室 |
| 文 号: | 校友会〔2017〕1号 | 文件名称: | 校友会〔2017〕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理事会选举办法》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校友会 理事会 选举 办法 通知 | 阅读次数: |
校友会〔2017〕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理事会选举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理事会选举办法》经2016年12月25日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第一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3月28日
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理事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理事及负责人的产生机制,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权利,促使校友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是由武昌首义学院校友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章程》规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章 选举机构
第三条 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理事会负责校友会换届选举工作,向会员大会提名新一届会员、理事、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第五条 理事会下设校友会理事会办公室,与校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六条 校友会理事会办公室负责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
(一)制发会员参会代表证;
(二)向会员大会提交候选人名单;
(三)印制选票;
(四)组织选举、公布选举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负责组织投票、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
(六)公布选举结果。
第三章 候选人条件
第六条 会员采取个人自愿、各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民主推荐、充分协商、分配名额,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章程》,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二)在从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或号召力,积极参与校友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校友会布置的工作;
第七条 校友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愿意且能够参与校友会相关的活动,在校友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号召力,或在本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四)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第四章 提名
第八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的选举名额,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中有特殊代表性或者特定意义的理事由理事会直接提名推荐,具体包括学校相关党政领导、部分教学单位负责人、校办企业、留学生校友及上届理事会期间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校友代表。
第十条 已经担任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但长期无法参加理事会活动的,不再建议提名为理事候选人。
第十一条 会员可推荐1位提名候选人以外的理事作为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的候选人。
第十二条 监事候选人从校友会会员中推荐,也可以由业务主管单位推荐1人。
第十三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名单,由校友会理事会办公室经武昌首义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第五章 选举流程
第十四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且获得参会会员2/3以上通过才有效。校友会理事会办公室保留会员大会会议记录及代表选票等原始资料。
第十五条 选举程序:
(一)召开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会员大会。
(二)理事会向会员大会提交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会员提名名单。
(三)由校友会会员大会筹备委员会工作人员做表决和选举办法的说明,提名总监选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四)参会会员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表决、选举办法,提名的总监选人、监票人、计票人、理事,且获得参会会员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
(五)参会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且获得参会会员2/3以上通过才有效。
(六)计票人计票。
(七)总监选人公布投票选举结果。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2016年12月25日湖北省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第一届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武昌首义学院校友会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