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05-10 | 发布部门: | 宣传部 |
| 文 号: | 院党宣〔2017〕1号 | 文件名称: | 院党宣〔2017〕1号(关于开展“防范校园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开展 非法集资 宣传教育月 活动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党宣〔2017〕1号(关于开展“防范校园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非法集资”已成为人们正常生活的绊脚石,一些不良网贷诱导部分师生过渡消费,致使其落入“高利贷”陷阱,除严重侵犯师生合法权益,造成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外,还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根据湖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学校决定于5月上旬至6月上旬,在全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专此成立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邹星庐同志任组长,宣传部、校工会、学工部、团委、保卫处,各总支及直属支部负责人等为组员。
二、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引领作用,加大风险警示教育,以“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为主题,引导师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主要内容
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师生、持续深入、重在长效”的原则,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合理安排宣传教育内容,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融资理念,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
1.宣传部布展安全主题橱窗。网站、校报、广播台、微信、微博递推相关安全资讯教育专题,跟进相关活动宣传报道。
2.校团委出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教育橱窗。全部社团进行安全防范警示教育。
3.各教学单位党总支强化辅导员防范非法集资传导教育和统筹管理。辅导员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从思想根源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与协同预防。
4.工会、机关总支和各直属支部,适时普及教职员工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5.学工部建立校园不良网贷实时预警机制,搜集各学院联动管控数据,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贷潜在风险,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6.保卫处建立校园不良网贷处置机制,事件发生应第一时间报请政府银监局、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校—院—系”三级联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师生、贴近生活,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广覆盖。
3.宣传月活动与党团学习活动、教师课堂教学、选修与讲座、投资模拟大赛、主题班会、周末讲评、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提升宣传效果。
五、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5月12日):及时动员部署,做好相关宣传资料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13日—6月6日):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3.总结提高阶段(6月7日—6月15日):总结交流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依照此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分层对接和具体落实,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经验做法报送学工部或宣传部。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