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06-14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 文 号: | 院人〔2017〕17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17〕17号(关于批准段丽娜等6名同志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批准 中青年 骨干教师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17〕17号(关于批准段丽娜等6名同志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个人申请,院(部)推荐,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学校考评小组评审并公示,批准段丽娜等6名同志为中青年骨干教师,相关待遇从2016年12月31日起按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名单如下: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段丽娜
城市建设学院:莫文婷、余婵娟、杨旗
艺术设计学院:李洁、姜娜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