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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04-12 发布部门: 宣传部
文    号: 院党〔2017〕13号 文件名称: 院党〔2017〕13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网络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网络 管理办法 通知 阅读次数:

院党〔2017〕13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网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网络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17412

 

武昌首义学院网络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20133),及《武昌首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和实施细则》(院党20162)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优化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健康积极向上的环境,制订本办法。

一、网络管理规定

(一)凡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网络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网的安全运行。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不良低俗的信息。

(三)学校负责对学校主干网和网络资源进行管理;校园网用户在网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处理,以防造成更大的影响。

(四)学校设专(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对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者将提交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共产党领导等;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网络舆情监控

(一)工作目标: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强化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学校良好对外形象。

(二)基本程序:收集信息——核实信息——上报信息——处置舆情。

(三)工作要求:

1.学校总值班室负责当日涉及学校权益和形象的网络(含相关贴吧、论坛、博客)查询、收集,及时发现舆情苗头,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同时做好记录、梳理工作,及时上报学校信息办公室或与主管领导沟通。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地址、舆情和网友留言等大概情况。

2.学校办公室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研判,并将监测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批办。

3.一般舆情,由学校信息办公室径直责成涉及单位或部门作出情况说明。重大舆情,须由学校网络舆情协调组(校办、宣传部、网络技术中心、学工部等)商定处置意见,并责成关涉单位或部门作出情况说明或回复意见。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必须在回复中阐述说明,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管领导审定。

4.实施处置过程中,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最终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时间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一般和重大舆情处置情况均须备案。

5.凡具有宣传思想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如师生思想政治主题教育网站、教务管理网站、招生就业网站、心理咨询网站等,应加强服务性建设和预警监测意识。

6.各总支和直属支部应关注和指导学生网络互动社区,如班级、社团BBS,辅导员微博、班级微信等新兴网络文化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服务面。对网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群发性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疏导,有效化解偏激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凡涉学校形象和利益,关涉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的事件,及外界对校内重要而敏感的新闻信息,学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必须抢抓舆论先机,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