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09-28 | 发布部门: | 理事会办公室 |
| 文 号: | 院理发[2017]10号 | 文件名称: | 院理发[2017]10号(关于将国际教育学院等单位列入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单位 列入 行政管理部门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理发[2017]10号(关于将国际教育学院等单位列入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将国际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校友会工作办公室列入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由金国杰副校长分管。其中国际教育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人员实行自筹自支。
武昌首义学院理事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