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10-09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 文 号: | 院人〔2017〕23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17〕23号(关于明安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2017 23 等同 同志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17〕23号(关于明安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考核,校长批准:
聘明安卿任人事处副处长(兼人才引进办公室主任);
聘罗菲任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
因杨俊芳另有任用,免去其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副主任职务。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