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10-09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17〕55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7〕55号(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开展 省级 质量工程 项目验收 工作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7〕55号(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持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7年到期的两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验收评审。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3年获批立项的湖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7年到期):环境工程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因特殊原因需推迟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2017年10月15日前提交推迟结题验收申请,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二、验收安排
1.2017年11月1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有关验收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至教务处教研科刘洋老师(行政楼204室,联系电话88426440)。
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1)《武昌首义学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评审表》(可在学校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教学研究与改革”栏下载);
(2)《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任务书》等项目申报材料;
(3)《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应紧密结合《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任务书》等材料,可从项目建设及实施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实际进展及进度安排情况、原定建设方案及落实情况、预期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等)、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主要成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改进意见等方面进行总结;
(4)其他反映项目建设成果的材料,如校企结合联合培养的人才培养计划修订方案及实施情况报告、新建实验室情况或实验室建设论证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引进等)。
2.2017年11月2日-3日,由教务处组成形式审查小组,对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不进入下一步的验收程序。
3.2017年11月6日-10日,学校成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专家组,对申请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具体实施,采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提问及项目组答疑、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根据情况也可安排实地参观考察。各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人)汇报时间30分钟,提问答疑30分钟,参观考察30分钟。
三、其他事项
1.各项目组应积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并就项目的结题报告等主要内容进行PPT汇报,答辩后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相关的结题材料。
2.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对所有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归档建库。各项目组应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结题材料报至教务处教研科204办公室。
3.会议评审时,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应指定代表人汇报。全体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均需参加验收评审会。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