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10-12 | 发布部门: | 校职改办 |
| 文 号: | 院职改办[2017]4号 | 文件名称: | 院职改办[2017]4号(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成立 教师 高级 实验技术 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 评审委员会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职改办[2017]4号(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0号)、《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职改字〔2017〕1号)、《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湖北大学等80所高校组建和完善高校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通知》(鄂职改字〔2017〕2号)等文件精神,成立武昌首义学院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委会”)。
校评委会在每年职称评审会开始前三天,由校评委会办公室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的形式,抽取9~12名评委(含主任评委1人)。
校评委会职责:负责全校教师和实验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其他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及评审工作。
武昌首义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