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10-12 | 发布部门: | 校职改办 |
| 文 号: | 院发〔2017〕35号 | 文件名称: | 院发〔2017〕35号(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成立 职称评审 监督委员会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发〔2017〕35号(关于成立武昌首义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0号)、《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职改字〔2017〕1号)、《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湖北大学等80所高校组建和完善高校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通知》(鄂职改字〔2017〕2号)等文件精神,成立武昌首义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监督委员会”)。
校监督委员会职责:负责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及职称评审过程中投诉举报的受理;负责审定由评委会办公室拟定的职称评审工作问责办法。
校监督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校党委书记
成员:组织部、宣传部、校办、校工会负责人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