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7-10-25 | 发布部门: | 理事会办公室 |
| 文 号: | 院理发[2017]12号 | 文件名称: | 院理发[2017]12号(武昌首义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次理事会纪要) |
| 主 题 词: | 理事会 纪要 | 阅读次数: |
院理发[2017]12号(武昌首义学院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次理事会纪要)
2017年10月21日,学校理事会召开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次会议,金国华理事长主持会议,全体理事出席会议,人事处、财务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决定事项如下:
一、依据理事会关于2017年调资增酬工作的总原则,会议讨论并同意校行政提出的具体方案,要求人事处、财务处尽快落实该方案。
二、金国华理事长向会议传达了教育部关于《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及湖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为保障学校进一步健康良性发展,理事会决定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会议要求财务处本着“亲兄弟明算账”的原则,核实结清学校与军威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的往来账目,严格按照国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规则运行。
三、金国杰副校长汇报了因建设杨泗港快速通道,学校拆迁工作相关事项,会议要求学校支持武汉市政府的民生工程,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拆迁工作对教学工作和学生生活的影响;根据施工需求,目前政府要拆迁学校约四万平方米建筑物,经与政府沟通,政府只能按评估价进行补偿,不能提供新的土地满足办学条件。理事会同意购买武汉汉华实业有限公司高新产业园约300亩土地及十万平方米房屋,由社会评估机构评估后与武汉汉华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购买协议,以确保学校办学条件;
四、由于2018年7月学校转设过渡期即将结束,会议讨论了华中科技大学派出原武昌分校工作人员安置的原则性意见:依据华中科技大学与武汉军威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终止合作举办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暨善后事宜协议书》中相关条款规定,校派人员安置实行双向选择,选择回华中科技大学工作的人员,由理事会负责与华科大协商解决,做出妥善安排;选择继续留在武昌首义学院工作的人员,学校将全部接受,按照其所在岗位定薪,并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由周进校长、金国杰副校长负责拟定需要签订的三方协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首义学院及留在武昌首义学院工作人员)。
五、会议决定投资设立武汉武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100%股权,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经营:文化教育系统软、硬件的投资与开发;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环保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销售等。
武昌首义学院理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