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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11-21 发布部门: 学生处
文    号: 院学〔2017〕23号 文件名称: 院学〔2017〕23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阅读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 题 词: 印发 阅读 学分 管理办法 试行 通知 阅读次数:

院学〔2017〕23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阅读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阅读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17年11月21日


武昌首义学院阅读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为全面提高学生文化修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阅读学分是指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组织、策划、参加读书活动或发表文学作品等方式取得的学分。阅读学分纳入学校课外实践与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记入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二条 阅读学分定为2学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组织、策划、参加校内外读书活动。

第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省级、国家级读书活动中获奖或在国家级报纸、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可破格申请全额阅读学分。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成立阅读学分指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图书馆及学院负责人组成。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图书馆。

(一)宣传部负责宣传、引导,促进阅读文化品牌的创建;

(二)校团委负责协调校内各单位组织的读书类活动项目的申报与认定。

(三)学生处负责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读书活动,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

(四)图书馆负责受理学生阅读学分的申报材料,并对阅读学分进行审核;

(五)学院负责组织、引导学生参加各类读书活动,负责将学生阅读学分的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送图书馆审核,对审核无误的阅读学分进行登记后,交教务处统一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教务处负责将学院登记的阅读学分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第三章 学分构成与认定标准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组织、策划、参加读书类活动,以及在活动过程中取得的成果需经组织单位或指导老师签署认定,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读书活动类

⒈参加活动

利用课外时间参加各类读书活动,每实际、完整参加一次校内读书活动并获主办方认定可获0.5学分;参加校外读书活动并获主办方认定可获1学分(讲座类活动参加一次计0.5学分)。

⒉策划活动

独立完整的完成一项读书类策划活动并被学校二级以上单位采纳,由主办方签字认定可获1学分。

⒊竞赛获奖

在校内各项读书竞赛中获奖可获1学分;在省级、国家级读书竞赛中获奖可获2学分。

(二)发表作品类

在校级报纸(武昌首义学院报、南湖新报等)上发表文学作品两篇可获0.5学分;

在高校学报、省级报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可获1学分;

在国家级报纸、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可获2学分;

在文学网站、书评网站等网络媒体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学作品一篇可获1学分(文学网站、书评网站认定列表见附件1)。

发表作品类需将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阅读学分指导小组办公室(图书馆)签署认定。

第六条 阅读学分的认定程序

(一)申报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昌首义学院阅读学分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核

经读书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交给学生所属学院,由各学院签字盖章,统一提交至阅读学分指导小组办公室(图书馆)进行审核。

(三)记载

经审核确认无误的学分,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如实登记学分后报教务处。

第七条 阅读学分指导小组办公室(图书馆)于每年5月份开始受理本学年的阅读学分申报工作,读书活动项目截止时间为当年的4月30日。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从2017级本科学生起开始实施,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文学网站、书评网站认定列表

         2.昌首义学院阅读学分申请表》


附件1:

文学网站、书评网站认定列表

序号

网站名称

栏目类别

学分认定标准

1

人民网

文化版

2分

2

凤凰网

读书版

2分

3

榕树下

文学类

1分

4

晋江文学城

文学类

1分

5

起点中文网

文学类

1分

6

17K小说网

文学类

1分

7

亚马逊

书评

1分

8

当当网

当当原创

1分

9

京东

书评

1分

10

豆瓣

书评、影评

1分

11

知乎日报

书评

1分


附件2:

武昌首义学院阅读学分申请表

学院名称                                                                               年   月   日                            

        专业班级  
序号 活动项目名称 学分认定标准 认定情况
参与 策划 获奖 发表 认定学分 认定人(签名)
1              
2              
3              
4              
5              
6              
学院审查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                      学院签字:          (盖章)
                                            
阅读学分指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意见


                                                  签字:        (盖章)
                                                                
备注:1.认定人签字栏需填写认定日期并加盖活动有效印章。

   2.本申请表须同证明材料一同提交,并留图书馆存档备查。

   3.证明材料包含读书活动手册及相关获奖证书或论文作品复印件。